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喜茶关联公司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5万元罚款。
其主要违法事实为:
喜茶自2021年5月14日起,在其下属门店统一通过电子显示屏、立牌等形式发布了以下内容的相关产品广告:
“杨梅升级 登峰造【极】;杨梅品种全线升级为当季东魁杨梅,更大颗更爆汁;喜茶首款水果雪芭脆筒[冰山杨梅脆筒],真果汁更冰爽”;“精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肉紧簇饱满,风味浓郁”
前述广告所宣称的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原标题: 涉嫌虚假宣传,喜茶被罚45万元)
来源:北京晚报综合自@国是直通车、@西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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