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4月19日消息,网商银行于日前发布“网商银行Ⅱ类账户相关业务调整及福利金升级公告”,对网商银行Ⅱ类户入金规则进行调整。
公告显示,自2022年4月21日起,网商银行将逐步暂停支付宝提现或转入网商银行Ⅱ类户相关业务,同时网商银行Ⅱ类户将仅支持本人绑定银行账户转入。
换言之,支付宝账户提现至网商银行Ⅱ类户的通道将被关闭。值得注意的是,余额转网商银行,曾作为规避支付宝提现费的办法而被用户熟知。
然而支付账户直转银行Ⅱ类账户,有违规之嫌。
2015年12月2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不同类型的账户有着不同的开户条件,以及不同的限额、功能。
2016年9月3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进一步细化了Ⅰ类、Ⅱ类、Ⅲ类户可开户数量等内容。
2016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再发布“特急”文件《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主要对开立和使用Ⅱ、Ⅲ类户作进一步的细则完善,并对此前的账户分类管理进行补充说明。
关于Ⅱ、Ⅲ类户的使用问题,302号文明确了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并且,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等业务,也可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参照此使用说明,那么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银行Ⅱ类户属于何种性质?是“存款”还是“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从移动支付网实际操作来看,更偏向后者。目前网商银行小程序上仍可直接操作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根据网商银行电子回单,此交易类型被描述为“转入”。
那么问题又来了,支付宝账户与网商银行的关系属于“绑定”还是“非绑定”?然而无论何种属性,302号文中所述的账户应该都为“银行账户”,正因如此,支付账户直转银行Ⅱ类账户才有违规之嫌。想必过去数年,网商银行支持的支付宝余额转入功能,是将支付宝账户等同了“绑定账户”。
“过去不同地方关于这个(银行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执行尺度和认知其实是不一样的。”某银行从业人员告诉移动支付网:“不排除某些地方甚至不认为微信支付、支付宝零钱提现属于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换言之,正是由于各方对规定条文的不同理解,造就了支付账户余额直转银行Ⅱ类户功能。
至于微信支付方面,根据小编实际测试,余额分别提现至微众银行(Ⅱ类户)、平安银行(Ⅱ类户)、招商银行(完成面对面核验并配发实体卡的Ⅱ类户)时,则只有招商银行操作成功,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