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多年时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出或不断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比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相对来说少一些。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