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复婚需要哪些证件
1、离婚后复婚的需要带下列证件:
(1)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需要下列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①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②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复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复婚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结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复婚可以说是破镜重圆,双方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完之后,双方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一、净身出户还需要给付子女抚养费吗
1、净身出户后还是需要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因为净身出户跟抚养费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2、子女的抚养费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支付的费用,跟离婚所导致的净身出户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3、如果一方在离婚时被净身出户,那么在孩子独立生活的法律条件确立之前,这一方都仍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已满18周岁。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净身出户要什么条件
1、一般而言,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能自愿达成协议的,一般按协议处理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自愿净身出户”,是不违法的,应当允许。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分割协议,需要法院裁决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较为复杂。
3、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能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
4、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过错,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
5、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