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新政整顿的只是网贷公司?其实银行也很受伤

现金贷新政整顿的只是网贷公司?其实银行也很受伤

趣店上市风波后,现金贷行业整顿的阴霾就一直笼罩在从业机构的头上。上周末,这个悬在空中多日的靴子终于落地。12月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对“现金贷”业务的开展原则、不同类型机构整治重点等内容做了规定。

虽然行业新政的发布早在从业机构的预期之中,但最终的内容还是令从事现金贷业务的网贷公司们倍感沮丧。《通知》正式发布的那个周末,有的网贷从业者大呼大势已去,有的网贷从业者则连夜开始催收,准备撤离市场。《通知》虽然剑指网贷公司和现金贷业务,但其杀伤范围远不止于此,甚至伤及了商业银行,尤其是那些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

相比大型股份制银行,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资金成本较高,经营网点较少,零售信贷产品贫乏,业务推广渠道有限。因此,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在经营业绩的压力下,是向网贷公司输出资金或者利用网贷平台开展“助贷”业务最积极的参与者。无论是行业头部的腾讯微粒贷、蚂蚁借呗,还是行业新贵如趣店、宜人贷,亦或是跨界而来的众多互联网电商平台们,他们的背后都有一家或多家银行在贷款资金方面提供支持。随着网贷公司们近年来一路高歌猛进,其背后的银行们也实现了不错的营收增长。《通知》的发布以及随后开始的行业整顿,那些网贷公司背后的商业银行们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牵连,业绩增长及风险控制压力都将倍增。

首先,《通知》关闭了部分银行资金进入网贷行业获取投资和放贷收益的渠道。伴随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以现金贷、现金分期等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也越来越多,银行通过投资这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也能从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分一杯羹。此外,通过与网贷公司以“助贷”模式开展现金贷业务,银行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同时,也能获取远高于传统零售贷款的利息收入。但《通知》中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为基础资产发售的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又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银行参与现金贷市场并获利的渠道被新政部分关闭。

其次,《通知》将增加银行零售信贷业务的运营成本。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成熟,这些技术在银行零售信贷业务发放过程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由于商业银行以往在这些技术研发方面并没有多少投入,因此主要还是通过引入技术公司的成熟产品或将贷款审批及贷后管理的部分环节外包给科技公司来实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这将使银行在开展线上零售信贷业务时,将不得不加大投入,建立并训练自有风控模型,培养行内相关技术人员。这无疑将增加银行在零售信贷业务方面的成本。

第三,《通知》加大了与网贷公司有资金往来银行的潜在风险。《通知》一方面要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审慎管理”,限制了网贷公司的资金获取渠道;另一方面又规定“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网贷公司面临增加资本金或减少新增贷款发放规模的压力。两方面相叠加,网贷公司短期内将面临流动性吃紧和不良率升高的困境,经营难度将加大,从而连带增加了与其有资金业务往来银行的潜在风险。

第四,《通知》增加了银行零售信贷产品创新的难度。《通知》重提《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银监会2010年发布的监管规定,如今无论是市场环境、客户特征、技术发展还是业务风险方面,均与当时有较大不同。银行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某些规定已有一定突破。比如凭借人脸识别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线上贷款的发放银行在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过程中,多通过技术手段代替线下面签环节,既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又提升用户体验。但这却有违《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的规定。《通知》重新明确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势必将束缚商业银行利用技术发展进行零售信贷产品创新的脚步。

第五,《通知》变相叫停了银行的“助贷”模式。针对目前流行的银行与网贷公司合作开展的“助贷”业务,《通知》一方面规定“助贷业务应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值服务”,另一方面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对于前者,由于风险无法转嫁,无疑会增加银行端的潜在业务风险,因此银行不愿意接受;对于后者,不向借款人收费,又很难取得合作银行的佣金返还,网贷公司接受不了。因此,两方面政策叠加,基本上等于变相叫停了“助贷”模式。这使商业银行的零售信贷业务少了一条重要的获客渠道。

《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整顿和规范网贷业务发展,但从具体政策实施来看,约束的不仅仅是网贷公司,还包括商业银行和P2P机构。以《通知》的发布及实施为分界点,国内网贷行业发展将正式进入了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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