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费最多可优惠至475元
按照《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2020年第2号)中的规定,交强险保费变动如下:
其中:内蒙古、西藏、青海、海南4个地区交强险保费最高可以优惠50%。
举个例子:以一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为例,新车第一年交强险保费为950元。
以A类地区为例,在连续不出险情况下计算保费:
第二年续保时,无有责事故发生,则保费优惠30%为665元,减少285元;
第三年续保时,连续2年上年无有责事故发生,则保费优惠40%为570元,减少380元;
第四年续保时,连续3年上年无有责事故发生,则保费优惠50%为475元,减少475元;
第五年续保时,连续4年上年无有责事故发生,保费仍旧维持上一年度保费475元,之后只要不出险,都是475元。改革前最多优惠30%,也就是665元是最低价格,不会再低,改革后再原来基础上再减少190元。
以A类地区为例,在连续出险情况下计算保费:
第二年续保时,上一年有1次有责事故不涉及死亡,保费不变,仍旧为950元。
若第二年续保时,上一年有2次及以上有责事故但不涉及死亡,保费上浮10%,增加至1045元;
若第二年续保时,上一年有责任事故涉及死亡,保费上浮30%,增加至1235元。因出险造成保费增加幅度改革前后无变化。
连续不出险车主,优惠更明显
总之,改革后交强险保费在连续4年不出险情况下,保费价格比改革前更少了,最少475元就能投保,比改革前节省了190元。这说明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交强险优惠能在当下体现。而出险较多的车主保费涨幅还是和改革前一样,但对保险公司而言改革后的交强险保费真是没有利润可言,再遇上理赔率高,交强险真是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