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是会计们经常混淆的概念,但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内容,入的会计科目也不相同。
其他应交款是企业除了应交各种税金以外,按规定应上交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其他应付款: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以外,还会发生一些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这些暂收应付款,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
其他应交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其它应交款在新准则中,全部(除职工教育费外)转到应交税费科目里,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营业税、应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所得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副调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二级科目 。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其他应交款应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将“其他应交款”取消。“其他应交款”和“应交税金”合并成“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都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
二、具体会计分录是:
1、月终,公司根据计算出的应缴纳的教育附加费,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公司收到代收代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3、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