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消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在8月26号,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职工医保新规》的征求稿。
全名挺长,叫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文件内容嘛,麦爷瞅了瞅,大多利好于咱老百姓的钱袋子,咱们可以来具体唠唠。
首先第一个,门诊的报销力度提高了,报销比例自50%起。
在这之前,医保卡在很多地方是不支持报销门诊的。
只有在北上广深杭等一二线大城市,才能有这样的待遇。
在其他城市,关于门诊这一块,要么报销比例很低,要么压根不能报。
导致某些地方的大爷大妈们,明明门诊就能解决的小病小痛,但死活也要住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报销…
可现在,对于大爷大妈们这种滥用医疗资源的骚操作,可能没啥机会了。
这次的新规里提出:会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
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再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而且这类门诊的报销比例,要求不低于50%。
是个好消息呀。
第二个,个人账户的钱,要变少了。
众所皆知,职工医保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这两个账户。
统筹账户里的钱,主要用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而个人账户的钱,一般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自付费用。
改革前的医保政策里规定: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由个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的30%组成的。
但改革后的医保政策为:
单位缴费的30%不再放入个人账户,而是放入统筹账户中。
这意味着,进入咱们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会变少。
但同样,医保统筹账户里的钱,变得更多了。
其实这样做的目的呀,很好理解:第一点里也表明,提高了门诊报销比例。
而要想整个医保池子达到平衡,以及继续良好的运转下去,总要舍弃点其他东西。
从实用角度上出发,舍弃掉单位缴费的那一小部分,换取更高的门诊报销比例,更加合理。
每年碰上需要看门诊的情况,能省下不少钱。
整体来看,第一点和第二点,相当于利益的重新分配,也算是挺合理的。
第三个,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这里提到,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借给家人用了。
上面也说了,职工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统筹账户里的钱,可以理解为大家的钱,属于所有参保人,仅限于本人使用。
而个人账户里的钱,医保规定了使用场景,要求只能用于医疗,不能套现。
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都是闲置的。
可很多人认为,这钱不能浪费呀,于是就有了“医保卡外借”的做法。
比如说拿自己的医保卡,给父母买药。很明显,这是不符合医保规定的。
往严重点说:这属于恶意骗取国家医保的行为,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另外,关于医保卡外借,保险公司很“在意”。
很可能因为这事,导致当事人买不上保险。
因为在买保险前,保险公司会先进行核保,关于医保卡外借的使用记录,都会归到当事人头上。
比如你给父母买过高血压之类的药,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会被默认为是你自己吃的降压药,等于你有高血压。
也就是说,你默默背锅了。
这时保险公司会提供一个比较“麻烦”的选择:
那就是得走人工核保告知,这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你得提供体检资料,并向保险公司说明医保卡外借的情况,通过审核后才能投保。
这还算幸运的,虽然麻烦但还算是买得上保险。
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保险公司可能会由于勘查成本较高等原因,直接一刀切,连机会也不给。
这次的新规,明文规定 “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使用” 后。
麦爷猜测,以后再出现这样的医保卡外借情况,大概率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毕竟上头都已经明文规定了,保险公司再为难你,估计也理亏。
这一点,也相当于是一个大利好消息。
Ps:
整体来看,这次的新规,对于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有不少好处的。
但具体啥时候落地,还是个未知数。
大家伙也别操心哈,一有消息,麦爷也会及时通知大家哒。
以上就是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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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麦爷